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提出至2025年,福建省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清洁能源比重从28.1%提高到33.6%,福州、厦门初步建成世界一流城市配电网,单位gdp能源消耗下降幅度及碳排放均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
《规划》提出保障能源储运供给、优化能源结构布局、推动能源通道建设、加快清洁能源建设、创新智慧用能模式、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推进能源区域合作等八项重点任务。
在加快清洁能源建设方面,积极推进规模化集中连片海上风电开发,有序择优推进《福建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内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新增开发规模1030万千瓦。支持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工业园区、大型商场、交通场站等建设屋顶太阳能光伏分布式发电,积极发展光照资源较好地区的建筑一体化技术。
全面放开经营性发用电计划,推进用电计划放开,逐年扩大、稳步推进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进入市场,支持中小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放开发电计划,推动热电联产机组、燃气机组、水电、核电、风电等进入市场。
根据规划主要任务,共梳理形成清洁能源、基础能源、电网网架、能源消费、绿色智慧、装备制造等六大类重大工程项目(含工程包)128个,其中包括福州的多个重大项目。
♦ 核电方面,推动福清核电 6#机组等建成投产;
♦ 光伏方面,重点推进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福州闽侯县、龙岩上杭县、厦门海沧区等 24 个县(市、区)的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
♦ 煤炭方面,重点推进神华罗源湾煤炭政府可调度储备基地(50万吨)、华能罗源将军帽二区煤炭堆场(50万吨)等储运基地建设;
♦ 火电方面,推动神华罗源湾电厂(2×100 万千瓦)建设,加快江阴热电(2×66 万千瓦)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建设并投产;
♦ 电网网架优化方面,重点推进省内北电南送新增通道福州—厦门 1000 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
同时,促进福州、厦门打造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以福州江阴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园为基础,做大做强我省海上风电全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