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市场监管局“四个一”打造小作坊监管新模式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因其生产条件局限而普遍存在的“脏、乱、差”等问题正日益凸显,成为现阶段食品安全监管的“老大难”。
长乐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总结提炼并推行小作坊“四个一”监管新模式,将辖区食品小作坊生产提升至良性运行新轨道。截至发稿时,已核准发证66家,创建省、市示范点4家,查处、取缔违法小作坊16家。
健全一份档案
该局依托辖区18个市场监管所,对小作坊进行全面梳理,按照“两周一报一更新”要求,建立动态排查机制。
逐步健全“一户一档”,对已取证的小作坊全面掌握其索票索证制度落实、台账建立、生产条件保持、食品添加剂使用、标签标识规范等情况,对尚未登记的小作坊,监管人员会同各村(社区)及时进行逐个检查、登记,按照“取证难易程度”进行分类建档,做到心中有数,为后续监管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把握一个原则
小作坊点多面广,就业门槛低,且部分食品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监管任务重、压力大。该局牢牢把握住“先重点后一般,扬头去尾挤中间”这一原则,有效突破监管瓶颈。
按照生产环境,对现场加工条件恶劣,经整改仍无法达到取证要求,该局坚决予以取缔,并劝导其转行或重新选址取证生产。对现场条件经整改可达到取证条件的,指派专人全程跟踪指导。对尚未纳入小作坊食品管理目录、暂无法取证的小作坊,该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积极改善生产工作环境卫生,并对检查情况详细记录。
同时,该局采取生产源头和消费末端同步入手,一方面坚决查处并取缔无证黑作坊,一方面禁止食堂、学校、超市、集贸市场等采购、经营、使用无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通过市场作用倒逼小作坊规范取证。仅上半年已取缔无证小作坊13户,立案3起。
打造一批品牌
为建立有效的示范带动机制,形成以点带片的良好示范带动格局,让小作坊业主感受规范化生产所带来的改变,该局通过从主体资质情况、人员管理、生产必备条件、原辅材料管理、加工过程管理、出厂把关、标签标识、台账记录等八个方面对具备条件的小作坊进行重点培育,着力打造一批生产过程管控严格、食品安全有效保障的标杆单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小作坊示范典型,引导和推动长乐全市小作坊规范生产、健康发展。
截至目前,长乐已创建省、市级小作坊示范点各2家,2017年新申报的2家省级示范点正处于规范整改中。
完善一套制度
小作坊的规范化管理,离不开行之有效的制度把控。该局针对辖区小作坊业主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现状,统一制定了《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原、辅料进货验收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示范文本,供小作坊业主参考,并派出专人指导其根据各自实际条件进行修改完善,上墙公布执行。
该局还多次组织全市获证小作坊举办专题培训会,要求小作坊业主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相关制度,确保生产加工环节可控、上市产品可追溯,达到 “以制度促安全”的目的。(任云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