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配送时间 商家承担赔偿
2020-10-16 16:10:23 来源:海峡消费报
消费报讯 近日,消费者林女士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原本预定好时间配送的喜糖却在婚宴当天超过了配送时间,好在松溪县12315及时介入协调,最后她收到了商家的赔款2000元。
9月20日,松溪县12315接到林女士来电投诉,称其于9月中旬在某商店订购了4000元的喜糖,并与商家约定了9月19日的具体送货时间。没想到,婚宴都要结束了商家才将喜糖送到现场,早已超过约定的配送时间。
接到投诉后,12315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林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随后,工作人员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电话调解,经多次沟通,商家最终同意赔偿林女士2000元,双方和解。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十款“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之规定。因此,林女士对商家提出的赔偿要求合理合法。
(陈浩 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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