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消费网讯 9日下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福建新能源客车、动力电池等产品技术水平均处于全国前列,已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集聚效应。下一步,将从电价、停车等方面执行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计划年底前发布。
2018年新能源汽车产值超千亿
推广应用方面,截至2018年底,全省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71570辆(折合标准车23万辆),其中公交车12227辆,提前完成我省传统燃油公交车的更新任务。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建设充电站1594座、换电站12座,充电桩46662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5475个、专用充电桩3580个、私人充电桩27607个),全省110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含海门岛)已建成充电站的有103对,覆盖率93.6%。
产业发展方面,全省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9家(上汽集团宁德分公司,厦门大、小金龙,福州东南汽车,莆田云度汽车,龙岩新龙马,福州新福达,泉州西虎汽车,三明重汽海西汽车),基本涵盖了所有类别的新能源汽车产品。2018年,全省实现新能源汽车产销2.46和2.52万辆,同比增长18.64%和46.19%。
新引进的上汽集团宁德基地项目一期投资50亿元,产能24万辆,主要生产荣威、名爵等品牌乘用车,计划2019年6月底首辆汽车下线;宁德时代2018年动力电池装机量为23.43gwh,国内市场占有率约41%,全球市场占有率约23%,连续两年位居全球第一。2018年全省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产值超过1000亿元。
支持福州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陈传芳表示,要重点培育和打造闽东北乘用汽车、闽西南商用汽车千亿产业集群;壮大宁德、漳州、南平锂离子动力电池基地,支持福州等设区市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打造全省千亿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材料产业集群。
在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上,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的研发应用,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等技术与汽车产业深度融合,加快研发应用;扩大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优势,加强固态电池和石墨烯等新技术研发;加强氢燃料电池生产技术的引进和消化吸收,推动制氢、储氢、加氢等配套技术研发应用。
新一轮推广应用政策年底前发布
据了解,为加快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福建省成立研究小组,启动新一轮支持新能源汽车全面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研究,将于年底前发布有关政策。研究小组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成员由省直有关部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关键零部件企业、配套设施投资企业、推广应用企业和业界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
据悉,目前已初步确定了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时间表、路线图。2020年,全省城市公交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全省适宜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公路客运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50%;全省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城市出租车及分时租赁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时租赁车辆实现电动化;全省城市环卫和物流等城市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50%以上。
另外,力争通过十年左右时间努力,全省适宜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公路客运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全省城市环卫和物流等城市专用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氢燃料物流车占比位列全国前五;全省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城市出租车及分时租赁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位列全国前三;全省私人乘用车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位列全国前五,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创新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能源汽车实现规模化发展,智能网联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明确新一轮政策措施要点
电价优惠。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送接装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站用电,免收基本电费,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电度电价按大工业目录电价减半执行。据了解,目前我省电网执行的电价为全国最优惠。
停车优惠。倡导绿色出行,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2020-2025年,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超过2小时,停车费减半征收。
不限保有量、不限行。不限制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对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货车(重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在市区道路通行不限行。
公务车更新。党政机关更新公务用车的,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全部选用新能源汽车。
出租车更新。全省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原则上选用新能源汽车。
高速通行优惠。省高速公路公司对省内新能源汽车办理电子收费的,予以赠送电子标签(etc),提高通行费用折扣比例。
免收牌照费。对新能源汽车免收牌照费。
为充电(加氢)设施建设提供便利。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允许利用临时用地建设充电设施。
据了解,下一步,福建省还将继续研究推出支持新能源汽车全面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如氢燃料物流车推广应用、传统燃油物流车在城市道路限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