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市场监管部门打响中秋国庆“保胃战”-ag贵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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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市场监管部门打响中秋国庆“保胃战” 2020-09-26 19:59:36  来源:海峡消费报

台江:

消费报讯 连日来,福州台江区市场监管局“三个严把”保障中秋节期间月饼食品安全

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查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查看经营者是否证照齐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求食品经营户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严把“食品进货关”。着重检查经营者的产品是否有进销台账和发票,保证来源渠道正规合法;生产场所和设施设备卫生状况是否满足必备生产条件要求,是否篡改标签中生产日期、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

严把“质量安全关”。以月饼质量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保质期、生产日期是否齐全,是否使用陈馅制作新月饼、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检查产品广告宣传是否有虚假成份。

截至目前,台江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7人次,检查月饼经营单位110户,开展专项监督抽检42批次,暂未发现存在销售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月饼。(林思 杨林)

马尾:

消费报讯 两节将至,福州马尾区市场监管局从严把好原料、生产、检验、销售“四个关口”,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全力保障老百姓舌尖安全。

近日,该局开展了月饼制售单位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以索证索票和打击制售“三无”月饼为重点,检查月饼制售单位36家,索证索票记录不完整的2家制售单位已整改到位,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月饼30批次。

开展冻库及小作坊专项检查。深入辖区8个冻库、1个糕饼类小作坊,对经营户资质、进货渠道、食品检测、标签规范等情况进行检查,避免超过保质期食品、篡改日期食品流入市场,发现并整改问题3个。

强化中秋国庆热销食品抽检。通过第三方检测及开展食安快检车“你点我检”活动等方式深入市场、商超、酒店、连锁糕点店等65个商家,针对月饼制作原料及节日热销的畜禽肉、水产品、糖果制品、食用油、冷冻食品、小作坊米面制品开展快检12批次、监督抽检69批次。(王光龙 杨宇辉)

仓山:

消费报讯 两节将至,福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起来。连日来,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多种举措排查整治节前食品安全市场,共开展各类专项行动4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265家次。

针对中秋节日消费市场特点,仓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对食品经营批发商、代理商等食品流通环节销售主体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其许可资质、销售贮存条件、进货查验制度等情况,在食品生产环节,重点检查月饼生产企业的资质、原辅料进货情况、配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月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抽检,累计抽检月饼经营企业18批次,月饼生产企业8批次。

另外,该局还加强对大中型游乐场所、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监管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专项行动4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265家次,责令整改10家,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8家次,开具监察指令书6份,排查发现一般隐患10家。(马静)

鼓楼:

消费报讯 中秋、国庆“两节”将近,月饼的生产销售旺季随之来临。连日来,福州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严格把关月饼质量安全。

在鼓楼一家大型超市,月饼销售货架已经摆放在显眼的位置。执法人员首先检查了货架上的盒装月饼,查看是否存在无厂名、无厂址、无保质期、超保质期和来源不明食品的情况。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数种月饼,要求销售者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和生产厂家资质,检查其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照相应要求做好进货查验工作,推进“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督促提醒经营者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此次检查以月饼等节令性食品为主,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委托两家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大型商超、批发市场和小商铺等经营单位为重点区域,开展月饼抽检55批次。同时,计划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以商业区、旅游景区等节日和旅游度假消费地为重点区域,以大型商超、农贸市场为重点场所,以乳制品、肉制品、酒类等热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作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抽检419批次,保障百姓吃到放心月饼。(柯洁)

尤溪:查获一起“早产”月饼案

消费报讯 时近中秋,各式各样月饼正大量上市销售。由于月饼保质期较短,不少商家在月饼的生产日期上打主意,于是市面上出现了“早产”的月饼。9月17日,尤溪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中秋节市场专项检查时,发现某超市销售的月饼标识的生产日期为9月18日,遂立即对该超市进行深入调查。

经查,该超市于9月16日购进一批月饼,共购进110块月饼。其中,3块标识生产日期为9月17日,52块标识生产日期为9月18日,40块月饼未标示生产日期或标识日期模糊,已销售15块。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超市启动召回程序,并对现场剩余的95块月饼采取强制措施。

据了解,该超市在进货查验时,未尽到认真查验的义务,未发现所销售的月饼标识的生产日期为虚假信息,导致“早产”月饼进入卖场,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即“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该局已对该超市进行立案,并将案情通报给月饼标签标识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鉴于此,尤溪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无小事,要切实做到诚信生产经营,如实标注食品标签信息。(肖自垛)

龙海:

近日,龙海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月饼市场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三无”月饼、假冒伪劣、过期霉变月饼等违法行为。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市民购上放心月饼,过一个安定、祥和、欢乐的中秋佳节。

(郑爱国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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