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杜绝虚假广告、违法广告在大众媒介发布,净化广告市场,10月31日,南安市市场监管局召集南安市广播电视台、海丝智造、海丝商报、南安商讯等多家媒体单位进行了行政约谈。
会上,该局执法大队副队长林永茂首先从历年查处违法广告办案经验入手,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对广告内容准则、广告行为规范、广告监管、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接着,商广科科长张晓英解读了《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和《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说明了大众传播媒体在发布广告前应履行审查义务和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手续;未经广告审查员审查的广告,不得发布。
随后,副局长王忠华介绍了今年以来南安市的广告监管工作情况,指出了当前媒体广告存在的问题和广告中常见内容违法案例。
王忠华对媒体单位提出四点要求:要加强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发布虚假广告的危害性,从案例中吸取教训,制定完善的管理措施,增强自律意识,杜绝发布违法广告行为;要加强广告法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到学法、用法、守法,自觉增强法律意识;要加强广告审查把关意识,做好自查工作,切实落实大众媒体广告审查责任,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违法广告的发布;要加强公益广告制作发布和宣传,认真履行公益广告的法定义务,通过公益广告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社会正能量的作用。
各参会媒体单位分别发言,表态要认真学习广告法,严格审查发布前广告内容,杜绝发布违法广告并现场签订了《大众传播媒体单位杜绝发布违法广告承诺书》。(吕文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