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的电视坏了,谁该赔?
2017-10-30 17:02:49 来源:
南平的腾先生到建瓯出差,入住市区一家酒店,第二天退房时被告知所住房间电视屏幕有裂痕,要支付维修费2000元。面对突如其来的维修单,一头雾水的腾先生只好向12315寻求帮助。
经调查,腾先生于前一天凌晨入住酒店,于第二天下午退房,酒店方查房时打开电视发现屏幕已破裂。双方争议的焦点为电视屏幕破裂的时间是否在腾先生入住期间。腾先生认为自己入住后没有使用过电视,酒店电视在关机情况下并不能明显查看出屏幕裂纹,不应承担维修费用。他告诉12315执法人员:“如果真是自己打破电视,为什么在查房时会让电视处于开机状态呢?”酒店方则表示腾先生如果没有损坏电视,入住后没有第一时间将电视屏幕破裂问题告知前台,也存在一定过失,至少要承担一半的维修费用。
鉴于纠纷双方现有的证据都无法证明是何人何时造成电视屏幕破裂,根据《消法》第23条第3款“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的规定,建瓯市市场监管局认为酒店方无法断定电视是何时损坏,应以对顾客负责和保障顾客利益为先,经执法人员耐心调解,酒店方同意自行承担2000元电视维修费用,双方达成和解。(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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