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个5元面包,赔了1000元
2017-12-28 11:22:58 来源:
日前,董小姐在厦门集美杏滨的一家面包店购买了一个5元的面包当早餐。第二天早上,当董小姐正准备吃面包时,突然发现食品包装上的qs认证已过期失效,她立即对包装上的生产厂家的店名进行查询,结果证实是已注销的企业。董小姐立即找到商家要一个说法,却被商家搪塞一通。无奈之下,她只好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
杏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面包店展开调查,发现包装上的公司确实已经注销,而生产许可证也已经过期。执法人员当即要求下架不合格产品。经调解,商家同意赔偿1000元给董小姐。面包店负责人叹着气说:“卖了个5元面包,赔了1000元,得不偿失,今后一定守法经营。”(周亿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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