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婴幼儿游泳馆:门槛低、无标准、无监管-ag贵宾会

ag贵宾会-ag娱乐平台官方网站 > 行业 > 母婴 >
福州婴幼儿游泳馆:门槛低、无标准、无监管 2018-08-17 09:58:53  来源:海峡消费报

7月31日,本是福州女娃小爱(化名)满周岁的日子,然而一家人都没想到的是巨大的不幸会在这一天发生。

当天下午小爱在福州一家婴幼儿游泳馆内发生溺水,因现场无人施救导致20多分钟后才开始抢救,目前已处于“脑死亡”状态。

日前,记者来到事发的“贝贝拉姆”的婴幼儿游泳馆。这家店和同名的母婴用品店相连,店内有一个十几平方大小的婴儿泳池。

游泳馆的负责人表示,事发后自己陪着家属在医院呆了一晚上,并垫付了部分医药费。目前,警方也已经调取了监控,“该负的责任我们也不会逃避。”

记者走访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了解到这家店核准日期是2016年8月3日,核准的店名是:“贝贝拉姆”母婴用品店,行业门类属于:批发和零售业。记者注意到,该店营业执照上注明从员人员只有3个,其经营范围除了包括日用品的零售(包括玩具、服装、乳粉、文体用品)外,还有婴幼儿游泳及洗澡服务。

日用品零售和游泳馆,两个性质看上去完全不同的行业,为何只有一本营业执照?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事发当天区局工作人员和店面所属市场监管理人员立即来到现场,发现这家母婴店与游泳馆是同属一家店,属于有照经营,但商家并没有按照《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去所属的当地文体局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该人士表示,执法人员当天口头要求商家的游泳馆店面进行整改、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但记者查阅《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发现,该办法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游泳场所(公共浴室),而根据福建省卫生厅2011年发布的《福建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范围(试行)》,“公共浴室,不包括婴儿专用洗浴场所”。因此,目前省内的婴幼儿游泳馆都没有办理“卫生证”及“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目前在福州开设游泳馆需要工商、卫生、体育、公安等多个部门共同审批,流程严格,戴泳帽、入池前冲洗都有相关规定。而相比之下,婴童游泳馆的开馆却简单到只需要一张营业执照。

现状:管理无标准 缺乏专业救护培训

发生在1周岁女婴不爱身上的悲剧并非个例,近几年,省内的婴童游泳馆遍地开花,在行业繁荣的同时,管理和监管却并没有到位,这一两年来,全省范围内的婴幼儿溺水事件时有发生。

8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福州万象城三楼,这里有“爱婴室”和“哈喽宝贝”两家婴童游泳馆。尽管是上午10时许,两家店内都有婴儿在游泳。位于华屏路新华都三楼的“福州市诺诚培训学校婴童spa馆”内,几十平方米的馆内只有一名工作人员在岗。工作人员表示,店内一共只有两个员工,“肯定需要父母一起看孩子”。记者随后又走访了东二环泰禾等多个购物中心,情况也是如此,在小孩多的情况下,工作人员通常把看护孩子的责任交给父母。

“哈喽宝贝”游泳馆是福州较早开业的婴幼儿游泳馆,至今已5年多。游泳馆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她在微信上看到了小爱的这起事故,她认为问题可能出在小孩母亲给孩子换的坐式婴儿救生圈,因为这种救生圈分大中小三个号,一岁的孩子如果个子高,就不能用小号的了,用小号就非常容易发生前倾从而发生意外。该负责人认为,工作人员没有看好孩子以及事后没有及时抢救是关键,她表示店里的员工应该经过专门的急救培训,但一些小的婴幼儿游泳馆则没有对员工进行正规的急救培训。

记者前后一共了解了十多家婴童游泳馆,只有一两家口头上表示工作人员会溺水等急救措施,除了“哈喽宝贝”游泳馆,其他游泳馆对于急救知识却表示知道的不多。

卫生:无监管,消毒过滤全靠自觉

除了溺水等安全问题,婴幼儿游泳馆的卫生问题也让人存疑。

记者走访看到,生意好的婴幼儿游泳馆,一天有数十甚至上百个婴儿来游泳。工作人员基本都表示自家泳池的水是一天一换,还会进行消毒。那么,在公共场所开展游泳服务,这些店家是否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呢?记者得到的答案是“不知道”或“没有”。

由于《福建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范围(试行)》中规定“公共浴室,不包括婴儿专用洗浴场所”。因此,也无法用公共场所的水质标准来要求婴幼儿游泳馆。在采访中,不少福州的婴幼儿游泳馆都表示是过滤及消毒的方法来保证水质的安全,但大部分店家表示他们没有检测水质,也没有相关部门来抽检水质。

记者向省工商局咨询了解到,我省经营范围中“婴幼儿游泳”的企业有10家,经营范围中有“婴幼儿游泳”的个体工商户全省共有253家。省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全省范围内实际上开展婴幼儿游泳的商家肯定不止这些数,有些甚至是无证经营。

今年6月,泉州曾开展婴儿游泳服务行业清理行动,发现多家店存在无照就开展婴儿游泳服务或者登记事项与实际经营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事后,泉州工商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经营范围无“婴儿游泳”项目而实际从事该项目经营的,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责令整改、处罚款、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福州儿童医院新生儿科主任章丽燕建议,父母最好是下水陪伴,保证安全。但不鼓励一岁以下的婴幼儿单独在池子里游,新生儿宝宝的皮肤比较娇嫩,含氯的消毒剂肯定对宝宝的眼睛、呼吸道都会刺激;而使用的颈圈也可能对孩子造成不适。

(记者 朱美芳)

热点文章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