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通过专业的票务网站购买演唱会、话剧、景点旅游门票,不仅省时省事,还能提前预订座位并享受送票上门服务,深受消费者喜爱。然而,河南郑州一家名为“大河票务网”的网站近日遭到多地消费者投诉,称其“购票容易退票难”。记者调查发现,这家被百度标注为“ag娱乐平台官方网站官网”的票务网主办方早在5年前就被吊销了经营许可证,收款方也与该网站主办方毫无关联。
购票失败难退款
今年9月中旬,四川消费者尚先生反映,其在大河票务网上明明订购的是张学友演唱会门票,收到的却是郭富城演唱会门票。“当时我交了1000元票款,并得到承诺‘保证有票’。”无奈之下,尚先生只得提出退款申请,但迟迟收不到退款。
无独有偶,9月30日,记者又接到江西消费者杨女士投诉,她的遭遇与尚先生类似。今年8月初,她在大河票务网购买了一张8月15日tfboys演唱会门票,支付款票1000元。由于工作原因无法观看,杨女士于8月7日提交了退款申请,并得到了网站客服“10个工作日内退款”的承诺。到了退款截止日期,网站客服以网站维护为由推迟退款到9月20日。随后,客服又称国庆节后可以退款。“作为一个专业售票网站,一再违约并搪塞消费者,实在让人恼火。”杨女士说。
10月初,记者接到北京市消费者赵先生投诉,称其9月中旬在大河票务网购买了一张2017“上海简单生活节”的三日通票,并支付了650元票款。9月27日,他收到“出票失败”的短信通知,网站承诺在7-10日内按付款方式原路退款。然而,赵先生至今也未收到退款。
10月12日,浙江消费者翁先生向记者投诉,称9月中旬在该网站购买了两张10月1日2017上海国际青年音乐节的票,并支付了636元。9月25日,他收到短信通知出票失败,并承诺在7-10日内原路退款,至今未退。
据统计,今年下半年以来,记者陆续接到关于大河票务网的投诉达十多起,截至记者发稿,各地消费者对大河票务网的投诉还在不断增加。
“ag娱乐平台官方网站官网”执照被吊销
记者在百度搜索引擎输入“大河票务网”,该网站排在搜索结果第一条,并被百度认证标注了蓝色“ag娱乐平台官方网站官网”字样。在网站的描述中,记者看到“河南地区最大的票务网站”“主要做演唱会门票代理、演出策划执行、景点门票代理”的字样。
记者点击登录大河票务网,ag娱乐平台官方网站首页显示各种明星的演唱会、马戏表演、景点、游轮等票务信息,根据票务信息可以直接购买相关门票,其中部分热门门票只能通过“预售/预订”的方式购买。该网站下方“ag贵宾会的介绍”栏目中称“大河票务网日均ip访问量逾10万,平台交易量月均超过450万,已累积会员总量超过100万”。
记者登录工信部网站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输入“大河票务网”的域名“www.dahepiao.com”进行查询,结果显示其备案号为“豫 icp备11009393号”。可该备案号对应的备案网站名称并非“大河票务网”,而是河南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星公司)。
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河南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查询结果显示该公司的经营状态为“吊销”。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负责人向记者证实,早在2012年3月30日,该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就被工商机关依法吊销。这意味着,这个被百度标注“ag娱乐平台官方网站官网”的网站实为“无证上岗”。
“无证上岗”谁监管
更为奇怪的是,这个由鸿星公司申请备案的大河票务网,负责其运营和收费业务的公司却不是鸿星公司。
记者从消费者提供的付费凭证和退款申请截图中看到,其购票的收款单位均为河南圣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星公司)。
记者拨打大河票务网客服电话进行求证。对方表示,这两个公司其实是同一个公司和同一个老板,并称“可以放心购票”。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发现,鸿星公司与圣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及投资方均无关联。
负责大河票务网运营和收费业务的圣星公司书面回复记者称,记者调查所发现的网站无资质、备案号张冠李戴、退费不及时等问题客观存在。根据文化部2016年下发的规定,凡涉及明星演出类门票销售网站,须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大河票务网错过了2016年的相关证件办理时间,因此在今年3月份的大检查中,因超范围经营被郑州市文化部门处罚5万元。目前,网站已经开始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因办证过程比较复杂,证件预计今年年底之前办理完毕。
记者将该情况反映至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及郑州市工商局。随后,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回复称,已受理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近日,记者再次登录大河票务网,网页显示为“网站未备案或原备案被取消”。记者登录工信部域名备案系统在备案信息查询输入“www.dahepiao.com”,结果显示“没有符合条件的记录”。
然而,截至发稿时,记者发现,大河票务网又换了个“马甲”继续运营了。此前,由于河南省网络管理部门关停了该网站的服务器,现在大河票务网改为由香港的一家服务器提供商支持继续“上岗”。
涉嫌欺诈应三倍赔偿
河南浩盈律师事务所律师葛瑞表示,大河票务网在售票过程中对购票退换货规则作出了明确约定,网站作为商家无法保证服务继续履行或消费者提出退换货时,理应在约定时间内进行退款,否则便是违约。如果网站在售票过程中承诺“保证有票”,但消费者支付货款后无法得到门票,那么网站的行为就涉嫌欺诈。而且该网站没有相关资质,擅自从事明星演出的售票业务,也是典型的欺诈行为。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网站退还货款外,还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主张三倍赔偿。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李汉生表示,由于主办方营业执照早被注销,该网站此前虽有备案,但实属无效备案,其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他提醒消费者,网络购票要到正规备案、有销售资质的网络平台进行购买,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