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又迎来旅游消费高峰。2月5日,南平市工商局根据该市去年春节期间受理的相关投诉情况和典型案例,发布2018年第1号消费警示,提示大家春节消费的注意事项。
出游前务必签合同
去年2月,延平黄女士与设在乡镇的一家旅行社代办点口头商定以360元价格参团旅游。出行前,代办点又以旅费不足为由要求她增加了200元旅费。出游期间,黄女士发现团里的其他游客并没有被加收这200元,而且当地导游还存在不当促销蚕丝被的行为。返程后,黄女士拨打了投诉电话。
同一个月,李先生向邵武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缴了1000元,准备去云南旅游。发现该公司没有带团旅游资格后,要求退款遭拒后,他打来了投诉电话。
消费提示:报团时,要确认旅行社资质,把好出游第一关,注意查看《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等。《旅游合同》一定要签订,明确景点安排、车辆接送、收费标准等合同内容;看清是否列明旅行社的违约责任,合同中是否有重要项空白,以免因约定不明而发生纠纷。并要求旅行社出具正规票据,若商家拒签合同,消费者应谨慎选择。合同、旅游行程单、发票或收据要妥善保管,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证。
审慎选择玩乐项目
随着旅游观念的转变,游客开始热衷有一定风险的体验式旅游项目,然而一些游客不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不听从专业人员指导,安全意识淡薄,导致受伤事件时有发生。去年,孩子在游乐场不慎摔伤,游客参加水上项目落水事件就发生了数起。
消费提示:审慎选择旅游项目,尤其不要忽视儿童玩乐项目的安全性问题。参与水上项目务必客观评估自身健康状况,切勿逞强好胜。在体验过程中,要遵守景区规定,确保活动安全。
正规商场理性消费
去年春节期间,上海王先生到武夷山游玩,被导游带到当地一家玉器商城,花费3000多元购买了手镯、戒指和挂坠。回沪后,王先生怀疑所购的三件玉器是假货,打来投诉电话。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与12315工作人员帮助下,得以退货退款。导游受罚5000元,商场被责令改正不规范经营行为。
消费提示:购物一定要货比三家,选择信誉好的正规商场,切忌冲动从众,购买质次价高的珠宝玉器、名贵药材等贵重物品;遇到超出合同之外的购物活动,可以在保证自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下提出异议或拒绝参加。如遇纠纷,要冷静对待,避免言行过激。可先与经营者协商处理,如对协商结果不满意或已旅行归来,可向当地12315或消委会组织投诉。
维权不要过度
2017年2月,建阳市民吕某打算经南平转车赴三明旅游。在前往南平途中,由于吕某乘坐的出租车司机路况不熟悉,以致延误了两分钟没能赶上车。吕某要求改签遭拒后,投诉至12315。因吕某是发车后才要求改签,按照相关规定只能退回50%购票款。听完工作人员的解释后,吕某接受了这一调解结果。
消费提示:出行提前做好功课,规划好行程安排和出行线路,尽量避开高峰时段和拥堵路段。发生消费纠纷,要依法理性维权,合情合理地表达诉求,避免因维权方式不当给自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陈谦 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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