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省十大消费投诉典型案例之四-ag贵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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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省十大消费投诉典型案例之四 2018-03-16 10:19:59  来源:海峡消费报

洗衣机自燃惹祸 店家倒闭厂家赔

【案情简介】

康先生于2015年10月份在泉州市永春县蓬壶镇的“理想电器商场”以2200元的价格购买了松下洗衣机一台。2017年5月1日使用中的洗衣机突然起火,不仅洗衣机燃烧殆尽,连同房间内的门窗、墙壁和天花板也有不同程度的损坏。由于还在保修期内,康先生赶往电器商场进行索赔,发现商场已经倒闭。

【处理过程及结果】

2017年5月3日,泉州市永春县消委会接到康先生的投诉后,迅速组织工作人员调查取证,证实所诉基本属实,确认该商店已注销停业,商店负责人已到国外就业,无法取得联系。永春县消委会与永春县市场监管局、蓬壶镇市场监管所重新调整方向,确定厂方作为被诉方。

案件经由永春县消委会通过与位于上海的松下洗衣机生产商进行多次沟通后,生产商同意委托当地的维修人员作为厂家代表参与调解处理。永春县消委会、蓬壶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厂商代表于2017年5月5日共同到康老先生家中进行现场调解。最终达成和解,由厂商为消费者更换一台洗衣机并补偿3000元清洁费。

【案件评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本案的特殊性在于,消费者所投诉的商店已倒闭,造成了调解工作因被投诉人的缺失,调解工作无法顺利进行。永春县消委会依据上述法律条款,主张依法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明确了此案的被投诉人,顺利完成调解工作,及时挽回了消费者的损失,有效的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日常受理的消费投诉中,经常遇上类似这样和因为销售者变更、倒闭、无法联系等造成没有明确投诉对象的情况。而永春县消委会用新的视角为处理消费者的投诉调解工作探索了新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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