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出尔反尔 侵害公平交易权
【案情简介】
消费者曹女士看到福州仓山区博航一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统家居)的广告,称春节期间交付1万元定金就可以享受定制优惠价,并承诺下单前不满意可退款。于是曹女士与一统家居签订定金合同,并支付定金1万元。之后,一统家居派人上门测量并设计出图,报价27万元,称需清剩余款26万元才能下订单。谁想一统家居突然提出要修改方案,在原定报价金额的基础上增加4万元。曹女士认为经营者缺乏诚信,出尔反尔,要求经营者全额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2017年2月13日,福州市仓山区消委会金山分会接诉后迅速介入调查。经了解,曹女士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工作人员指出,曹女士付清余款后双方的合同关系已成立生效,而公司又提出要求增加金额,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调解,一统家居同意退还曹女士已支付的27万元。
【案件评析】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平交易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消费者有权享有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二是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因此,消费者有权要求合理的价格定位,准确的计量;有权拒绝经营者强制性交易等违背消费者意愿行为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合同即告成立。本案中,曹女士与一统家居口头达成的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无违法、违规之处,应为有效合同。而一统家居强制加价的行为违背了法律诚实信用的原则,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从该法律条文的规定来看,我国法律赋予定作人一个选择性权利。因此,曹女士主张终止合作关系,返还预付款的诉求合法合理,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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